I. 文件加簽服務

甲. 產地來源證、商業發票、提貨單、包裝規格書及其他有關船務之文件

    程序及要求

    1. 以上文件必需首先由以下其中一間機構簽發或確認:
      • 香港中華總商會
      •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 香港工業總會
      • 香港印度商會
      • 香港總商會
      • 工業貿易署
    2. 呈交已簽發或確認之文件予本館作加簽程序
    3. 本館只接受現金收費,並需於入證時繳付
    4. 加簽之處理時間平均為兩至三個工作天

    收費

    產地來源證、提貨單、包裝規格書及其他有關船務之文件的收費為每份港幣300元正

    商業發票則按發票金額而定,收費按表列:

    發票金額(港幣/元) 每份收費(港幣/元)
    由1至30,000 300
    由30,001至150,000 450
    由150,001至300,000 900
    由300,001至600,000 1,800
    由600,001至1,500,000 2,700
    由1,500,001至3,000,000 4,500
    3,000,001 或以上 6,000
    對換率:1美元對港幣7.8元


乙. 委託書、簽名認證書、見證書、授權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程序及要求

    1. 文件必需由公證人認證及簽署
    2. 再於高等法院認證及簽署
    3. 直接將文件提交給巴林王國, 不需要通過本領事館加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