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簽證申請

落地簽證

以下表列的國家或地區之公民,均可於巴林各入境處以巴林第納爾BD25(或66美元),獲發為期兩星期的落地簽證。簽證持有人可於巴林的 General Directorate of Nationality, Passports and Residence (NPRA) 申請延期兩星期。申請此簽證無需擔保人,但申請者必需持有效護照(於離境日計算,有效期必需最少為六個月),並持有註明日期的回程機票或前往其他地方的機票。

編號 國家/地區 編號 國家/地區
1 安道爾 34 拉脫維亞
2 阿根廷 35 列支敦士登
3 澳洲 36 立陶宛
4 奧地利 37 盧森堡
5 比利時 38 馬來西亞
6 玻利維亞 39 馬耳他
7 巴西 40 墨西哥
8 汶萊 41 摩納哥
9 保加利亞 42 新西蘭
10 加拿大 43 挪威
11 智利 44 巴拉圭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 45 秘魯
13 哥倫比亞 46 波蘭
14 克羅地亞 47 葡萄牙
15 塞浦路斯 48 羅馬尼亞
16 捷克 49 俄羅斯
17 丹麥 50 聖馬力諾
18 厄瓜多爾 51 新加坡
19 愛沙尼亞 52 斯洛伐克
20 福克蘭群島 53 斯洛文尼亞
21 芬蘭 54 南韓
22 法國 55 西班牙
23 法屬蓋亞那 56 蘇利南
24 德國 57 瑞典
25 希臘 58 瑞士
26 蓋亞那 59 泰國
27 香港特別行政區 60 荷蘭
28 匈牙利 61 土耳其
29 冰島 62 英國
30 愛爾蘭 63 美國
31 意大利 64 烏拉圭
32 日本 65 梵蒂崗
33 哈薩克斯坦 66 委內瑞拉

電子簽證

凡合資格獲發落地簽證的人士,均可於網上預先申請電子簽證 (Visit eVisa) ,申請費用為巴林第納爾BD29(或77美元),申請人需以信用卡付款。獲發電子簽證人士,一般可於巴林境內逗留兩個星期,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 : http://www.evisa.gov.bh

如閣下未符合資格申請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請預先辦理需擔保的入境簽證。

需擔保的入境簽證

如持有其他國籍護照的人士,則必需預先申請需擔保的入境簽證,詳情如下:

程序及要求

  1. 申請者必需帶備下列文件前往本館辦理入境簽證:
    1. 不反對證書(正本)
      (申請者必需由一名巴林擔保人為其向巴林入境及護照部辦理不反對證書,詳情請參閱“申請不反對證書之程序”)

    2. 護照正本(於離境日計算,有效期必需最少為六個月)
    3. 註明日期的來回機票或前往其他地方的機票
    4. 證件相片一張
  2. 填寫申請表格(由名譽領事館提供)
  3. 本館只接受現金收費,並需於申請簽證時繳付
  4. 辦理簽證平均需時兩個工作天

收費

申請簽證費用為港幣840元正

申請不反對證書之程序